2016年北京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公告(30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所属1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 30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1、社会在职人员应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并具备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所修科目成绩无补考记录,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6年毕业能正常参加2016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三)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45岁以下指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岁,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岁。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学历要求:
1、专技岗位的学历要求:
中、小学、校外教育、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管理岗位的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资格要求: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师系列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8月31日上午10:00—9月9日上午11:00网上报名阶段,请应聘人员用IE浏览器登陆东城教育人事人才网(http://rencai.dcjy.net),在东城教委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进行基本信息录入,提交报名申请。
注意: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初次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
(二)资格初审
9月8—9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区教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请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考生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10:00后登陆东城教育人事人才网(http://rencai.dcjy.net),进入注册的账号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14日(周三)
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知识面。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