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公告(3)
3.12月15日,考试未通过人员可参加补考。
4.岗前专业考试合格的,将颁发检查员证件,签订劳动合同。
5.若岗前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上岗资格,将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六)合同签订
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公示期满且岗前专业考试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
五、注意事项
(一)海淀区职能部门、镇、街在职专职安全员、自动离职及被辞退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二)所有报名的考生,只可报考一个单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有关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三)考试中有作弊、扰乱现场秩序等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笔试、面试等成绩及有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岗前考试等造成应聘资格作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