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招聘教师67人公告(3)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管局人社局备案。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6-6400209(北安管理局纪检委)。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农垦北安管理局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