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计生人员175人公告(3)
(二)岗位选择
体检结果公布后,同一岗位代码中如包含多个不同单位的,由该岗位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的体检人选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岗位,若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三)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核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在中国南安网“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动态和南安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单位的,由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单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人社卫生部门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2)进入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决定(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本次公开招聘除报名阶段在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 //www.qzks.com/)发布报名信息外,其他相关信息均将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中国南安网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动态(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8.html)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报名、缴费等报名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报考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请咨询南安市卫计局人事教育科,咨询电话0595-86382421; 报考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请咨询南安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595-86393668。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6388016;86399538。
(六)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2016年南安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