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人社局信息管理中心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均采用汉语答题。
1、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 不指定参考书目。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在新疆兵团人事人才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公布,考生可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对象按照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未达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设定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在新疆兵团人事人才网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岗位,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经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岗位,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兵团人事人才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或核减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与回避
自觉接受监督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1-2638376
监督举报电话:0991-2896648 289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