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铜川日报社招聘记者岗位10人公告(2)
(四)笔试
1.笔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待定(到时通知)。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为现场进行新闻写作(现场出题),侧重新闻写作实践能力,百分卷。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
③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有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从事文字采编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报名应聘文字记者岗位和有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从事新闻摄影摄像工作1年以上经历的报名应聘摄影记者岗位时,分别加10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由铜川日报社办公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有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采编从业经历的,须提供本人在用人单位从事文字采编或新闻摄影摄像工作的证明等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④加分认定
加分申请由铜川日报社办公室受理后,提交社领导班子会议最终认定。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出现空缺顺延递补。
2.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考生因放弃或面试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4.笔试成绩(含加分)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公布后,不再进行面试递补。
5.面试为现场进行答辩(现场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1.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4.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由社办公室统一组织。
2.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社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八)考察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日报社核发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报社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社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其签订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和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的工资待遇,按报社现行自聘人员有关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铜川日报社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