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事业单位招考210人公告(3)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六枝特区公安综合事务中心在岗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六枝特区公安局出具的在岗警务辅助人员证明原件。
六枝特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兵源地为六枝特区的转业士官需持转业士官证。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比例的,在递补复审期内进行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六枝特区公安综合事务中心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后须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在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笔试考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属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项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