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湖南文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2)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同时公布考试的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关注公示信息。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⒉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有关待遇请登录学院校园网站人事处网页查询,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面议。
咨询电话:0736-7186625(院人事处刘老师)
监督电话:0736-7186028(院监察处)
附表:湖南文理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求要求一览表
湖南文理学院
2016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hnrst.gov.cn/web/rltzww/zwgk/sydwrczp/201609/t20160922_3279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