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6年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20人,本次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名,管理人员3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职责,2006年8月入选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2008年5月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自治区编办的批复我中心2016编制使用计划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现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20人。为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名,管理人员3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附表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疾控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四)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在公共卫生机构(指疾控中心、皮肤病防治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鼠疫防治机构)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者,在综合考核程序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中心不接受其报名申请;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三、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7日-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办公室。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实名制入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一式四份);
3.公共卫生机构(指疾控中心、皮肤病防治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血吸虫病防治机构、鼠疫防治机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