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滦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200人)(2)
4、资格审查与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具有2年及以上滦县任教工作经历的,在学校公示栏和滦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确认报名资格有效。每名考生需要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相应核减名额视报名情况调整到其它岗位。
6、准考证发放:2016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滦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知识(以2016年高考考试说明为准),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20分,现行高中教材知识占80分);报考岗位代码为2016CHX的报考人员,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现行高中教材语文、数学、英语知识(以2016年高考考试说明为准),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20分,现行高中教材知识占80分);报考岗位代码为2016CXY的报考人员,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20分,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占8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9:00-11:00 (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xedu.cn)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2日上午8: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按所报岗位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第二天在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xedu.cn)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分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在本报名类别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x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工作岗位。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在教育系统外借调的人员,被聘用后必须回教育系统学校任教。然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录用为编制内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一个聘用期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