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滦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200人)(3)
(八)其它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要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在公示笔试成绩时公布,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在公示面试成绩时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15-716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