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公告(2)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在市级三甲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经本人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重新选择一家市级三甲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学等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到其工作单位考察了解。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笔试、面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等,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或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属正式职工的,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调配手续,其他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在职人员与原单位聘用合同同时解除。
八、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配合实施;面试工作委托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进行监督指导。从庆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进行指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2、招聘公告同时在《陇东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5、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及考生的责任,并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6、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招聘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34-12388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934-8605851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934-868738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