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浙江台州仙居县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3)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原户籍在农村的居民户口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至2016年10月27日。招聘岗位所需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27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6年10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6年10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考对象和条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6.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1.目前尚未明确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若被批准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将分流到其主管部门下属其他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经费性质同类事业单位。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7789933
13.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jhr.gov.cn/)招聘公告公示栏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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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