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泉州市卫生单位招聘编内人员300人公告(4)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生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和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的“交流园地”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报名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党群系统请咨询市委组织部党群科,咨询电话0595-22197033;政府系统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咨询电话:0595-22112393。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7653。
(六)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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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