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1人)(3)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综合总成绩出现平分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察人选。
医院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六)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综合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经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医院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人事科报到,试用期三个月;初次就业(或应届毕业生)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待遇: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规范的工资福利待遇 。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和监督。
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于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门户网站(http: //www.nksyyy.com/)上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 :0898-38226023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