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敦煌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人公告(2)
1.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2)考试组织: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3)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
具体安排为: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17日—18日到敦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敦煌市市政广场大屏幕下方)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百分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百分比。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敦煌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敦煌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7—8822391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