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教师招聘公告(108人)(2)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最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4),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电子彩照后打印。
3、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委托外地市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和评判,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乡镇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每部分满分50分,共计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教师类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乡镇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验其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乡镇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对同岗位面试人员较多的采取“蛇行分组法”进行分组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各场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体检
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定点机构标准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峰峰就业创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教师类岗位依据峰峰矿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情况表,各层次学段分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聘用学校。乡镇岗位依据峰峰矿区2016年公开招聘乡镇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表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聘用乡镇。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序。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