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招聘10名员额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由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地点在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报名暨资格审查表》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采取汉语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相同者,需加试《社会保险法》基础知识,并根据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jrs.gov.cn/)和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sbj.cj.gov.cn/)统一公布。
(四)体检
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按1:1比例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jrs.gov.cn/)和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sbj.cj.gov.cn/)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定的聘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四、信息发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jrs.gov.cn/)和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sbj.cj.gov.cn/)统一发布。
本简章由昌吉州社会保险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2206810;
监督电话: 0994-2206151;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