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潜江市社会招聘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等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
2、《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全部为客观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笔试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折算分=笔试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年继续执行《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规〔2012〕3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6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折算分=(笔试成绩+5分)×40%。“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调生)或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人员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事业科现场审核材料。现场加分审核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8:30至11月17日16:00,咨询电话:0728-6298803。加分人员在潜江人社网(www.qjrsj.gov.cn)进行公示。
(三)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潜江人社网(www.qjrsj.gov.cn)发布。
五、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潜江市人社局协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因考生笔试缺考、资格复审弃权或弃权后无人递补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人社网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因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招考单位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依次递补。
2、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考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短信、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招考单位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依次递补。未出具书面声明或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后,可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2016年度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并在相关复印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
2、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潜江人社网上公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
六、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一)发布面试通知
1、面试通知在潜江人社网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由资格复审、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的1:1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该类岗位考生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资格复审并经公示合格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发布考生总成绩
在潜江人社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二)根据1:1体检比例,有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折算分仍然相同的,对末位并列的考生进行二次面试,按照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考核
(一)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
(二)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市人社局在潜江市人社网(www.qjrsj.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
(二)对《2016年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进行联系。
(三)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四)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0728-6235833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迅速与报考单位联系,及时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本公告主要由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公告中《2016年度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各招聘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