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2)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日
本文来源:http://www.gdzs.lss.gov.cn/Article/view/cateid/15077/id/35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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