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15人公告(2)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由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政审和体检工作,届时直接通知本人。
七、聘用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每月工资1500元,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如续聘工资逐年上调,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配发制服。
本公告由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4-4325167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