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宁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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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公布时间:12月19日18:0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12月21日9:00-12:00。
十、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宁乡人才”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报名网站公布。
十一、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考察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定为拟录取(聘用)人员。
2、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对录取(聘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所有录取(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首聘3年且要求在首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五、相关规定
1、严肃考试纪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取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招聘报名网站及“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六、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宁乡县纪委派驻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环节的入围人员情况将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及报名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731-88981719,87899568(宁乡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31-88980721(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81218(宁乡县纪委派驻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nxxhr.com/News/2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