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延吉市事业单位招聘154人公告(2)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四)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人社部门合同备案证明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退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含电子版)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6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须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需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五)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六)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8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55元/人);报考免笔试岗位人员缴纳报名费25元/人。
(七)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延吉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需具有延边州户籍”条件的,以《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为准。
8、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为1年(以人社部门合同备案时间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9、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发放地点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