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村招聘55人公告
导读:2019年吉林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村招聘5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3时00分至1月17日12时59分,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满足度假区空缺岗位的用人需求,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划招聘55人,其中:党工委办公室5人、规划局3人、行政综合管理局17人、公安分局15人、交警大队15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8年12月31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学生;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约定工资岗位按如下时间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
时间: 2019年1月14日13时00分至1月17日12时59分。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人员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9年1月20日9时至2019年1月20日17时。
应聘人员报名后,通过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招聘专栏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应聘人员,可以向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1月23日。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招聘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时间:2019年1月24日
应聘人员早8:30在莲花山管委会(雾九路1号)正门集合,依据引领候场考试。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约定工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主,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试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度假区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选
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核算总成绩,约定工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优先录取学历层次高者。
(四)体检
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人社局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学历层次高者,学历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录取总成绩得分高者。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