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余姚市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26人公告(2)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经核减的按核减后指标,下同)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先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将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四)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待高校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和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如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关招聘规定和具体要求等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包括以上层次,境外学历不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所有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否则将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招聘期间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二)参加面试、笔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对参加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将给予1000元的交通食宿补助(悔约者退还)。
(三)拟聘用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等聘用时规定的证件、材料原件,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公告均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对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联系(咨询)电话: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62712807、62722059。
(五)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将采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人一次性选择聘用单位的办法确定聘用岗位,计划聘用的单位将在拟聘用对象选岗前予以告知;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或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聘用单位确定以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除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外),须在试聘期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在试聘期满时,没有办理迁户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凡本次从事考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应聘者,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中共余姚市委组织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