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南昌教育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昌教育学院的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学缘结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缓解专业教师紧缺的压力,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教育培养合格的师资和人才,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南昌教育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江西南昌教育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必须是2016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的,也须2016年9月底及以前研究生毕业。
符合岗位其它条件,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学历的,均可报名。
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有20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为1980年11月30日(含)后出生。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 7日9:00—-2016年 12月14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后至 12月16日17:00。考生可从南昌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1.jxpta.com)进入报名系统。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职位。缴费人数为岗位最终报考人数。
报名流程详见《南昌教育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考生须知》(见附件2)。
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南昌市人社局的处理。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3:1,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将于12月20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已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参加其他岗位的补报名,若未参加补报名者,则退还笔试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南昌教育学院负责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专业按大类设置的,考生应参照《江西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附件3)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按具体专业设置的,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要达到岗位要求,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