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武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473人)(3)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中与区教育局签约后,不得再参加本市公开招聘。
报考人员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前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拟聘用的2017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59618267 82171016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附:《天津市武清区2017年度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教师计划 》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