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封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31名高学历人员公告(第二批)(2)
五、考试与考核
招聘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硕士学历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果个别岗位和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博士学历和硕士学历的考生同时报考,统一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果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并予以公示。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与考察结果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招聘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招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聘。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公示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kaifeng.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kfrs.gov.cn/)和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址:http://www.kfw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