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南州都匀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1人)(3)
五、考试
A类职位进行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B类职位进行笔试、专业测试;
C类职位进行笔试、专业测试。
任何一项考试环节,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A类招聘职位
A类职位考试按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
1、A类招聘职位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 9:00—11:30 。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都匀市公安局政工室707办公室(都匀市毛尖大道4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体能测评人数1:5比例以内(含1:5)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评人数未达1:5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职位招聘计划数与体能测评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开考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