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南州都匀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1人)
为加强都匀市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经都匀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都匀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市森林消防救灾应急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事业编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2016年黔南州都匀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所有公告均在“都匀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发布。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都匀市2016年公开招聘都匀市应急服务保障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人员;
2、本省户籍退役士兵;
3、截止2016年12月1日与都匀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且目前在岗在册6个月及以上的协勤人员;
4、本省户籍持有公安部颁发的警犬培训证书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职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都匀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截止2016年12月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6年12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自动离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