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桃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2)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三、本次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统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taojiang.gov.cn/art/2016/12/16/art_74_161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