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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迁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人)(3)

2016-12-20 09:57  |  河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arlw.gov.cn)公示,公示期3天。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蛇形分组的按蛇形分组后的面试场次)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有关要求和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在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迁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需求、专业对口的原则,采取按成绩选岗的办法分配到缺编的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本方案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7639202

  监督电话:0315-7699311

  附:

  1、《迁安市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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