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我局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
体检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民政局网站及菏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市儿童福利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的受聘人员约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
九、其他
我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5388715
十、本简章由菏泽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菏泽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2、《菏泽市儿童福利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zmzxxw.com/view.asp?id=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