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招聘单位、省卫生计生委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jw.gov.cn/,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各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计划表.xlsx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