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2)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zjfda.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571—8890322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咨询。电话:0571-86455354(刘老师)、86405513(金老师)。
附件:
1.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6年招聘岗位表.xlsx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