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翼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47名)(3)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待遇。
六、本公告由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人社局0357--4922596
教科文局0357--4932688
卫计局0357--4922552
附件:1、翼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翼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