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招聘社区专职辅警人员公告(90人)(2)
(七)体检和政审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对通过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配至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各派出所社区辅警岗位进行工作,不服从分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对最终录取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社区辅警岗位上工作,社区辅警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声明
本次招聘我单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与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包括不限于纸质、网络、电子书等)均与我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821134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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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
201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