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招聘专职社工人员28人公告
2017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招聘专职社工人员28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工作日)。笔试时间:1月18日(星期三),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待电话通知。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招聘专职社工人员28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4号)的内容及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经报请区政府批准同意,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专职社工性质及主要任务
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向社会购买的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区矫正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承担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辅助工作的人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经过统一测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专职社工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相关衔接手续;
2、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制定矫正计划方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犯罪心理矫正等;
4、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指导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
5、协调和组织社区矫正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6、完成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工人员共计28人,岗位分别设置在长安区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
三、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具有法律、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获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社会工作职业证书者优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法律、社区、教育等基层工作经历或从事过法律工作者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5、身体健康,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限制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被查清的;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有吸毒史的;参加过邪教组织及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因违反社区矫正人员用人单位管理规定或其它原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