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科技学院事业单位招聘94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7年重庆科技学院事业单位招聘943人公告
一、学校概况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两所65年前开始办学,并一直保持良好声誉的原中央部委属学校——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重庆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示范性高工专重点建设学校)合并组建,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学校以工为主,以石油与化工、冶金与材料、机械与电子、安全与环保为特色,涵盖理、工、经、管、法、文、艺,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蕴藏着勃勃生机与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527人,其中专任教师1122人,专任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正副教授489人,博士266人、硕士及以上比例达90%,省(直辖市)级以上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共3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含资助计划)39人,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学校依托石油、冶金行业办学,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坚持以“立德立人、求是求新、载文载道、为国为民”为办学宗旨,深入实施“特色立校、文化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确立了要把学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国内知名、走向国际的高水平特色科技大学的奋斗目标。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3名。其中,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岗位计划招聘63名,其他岗位计划招聘310名。详细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岗位一览表》《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其他岗位一览表表》(见附件1、2)。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
(四)所有岗位应聘者本科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有学士学位,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应聘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业学位、在职培养硕士)。为优化学缘结构,欢迎海内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层次毕业生应聘。
应聘各岗位的海外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其学制要求2年及以上。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制不足2年的,其本科应毕业于国内重点本科高校或硕士毕业于ARWU排名前500名的海外大学,且硕士和本科阶段的专业一致。
应聘实验技术、实验管理岗位的应聘者,应有硕士学位或有岗位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有行业、大型企业相关岗位实践工作经历。
应聘其他特殊岗位(小语种)的应聘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并符合招聘计划中的岗位要求。
(五)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即“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为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若非特殊说明,省部级学术带头人5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含高级工程师)人员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岗位一览表》《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其他岗位一览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