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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公安分局招聘协勤辅助人员100人公告(2)

2017-01-18 14:32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五、体检

  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由城东公安分局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能测试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基本体能测试。

  七、政审

  对体能测试合格者,由城东公安分局政审。

  八、录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公开招聘,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招聘人员数等额确定录用名单,人员一经录用,通知被录用人员报到的时间、地点,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城东公安分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职。

  九、订立聘用合同

  凡被录用的人员,由城东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为1年一签订,试用期为3个月。

  十、用工性质及待遇

  协勤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等工作,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1800元(不含保险),每年根据考核结果递增工龄工资。用工期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统一购买医疗、养老、生育、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本公告由城东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2017年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公安分局招聘协勤辅助人员10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25日(除节假日外),城东公安分局组织进行文化课目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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