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132人公告(2)
四、招考聘用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委托酒泉人才交流中心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按报考工作单位依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男女分别录用)。
酒泉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参改单位自聘的解聘人员,参加完招考程序后按报考单位单独划线依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需明确报考的工作单位。
报名地点:市人社大厦人才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区富康路26号,肃州区人民法院南门对面)。
报名时间:2017年2月5日至2017年2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报名费每人15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占总成绩的7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规、警纪警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30%)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工作单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面试内容为:1.自我介绍
2.随机抽考
面试时间:2017年3月4日。
(五)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3月5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2017年3月6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合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金”;在岗工作期间,所在单位提供培训、食宿等基本保障;工资待遇比照酒泉市公安局现聘在岗临时文职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市公安局可依据工作人员单位地域条件和岗位划分不同标准发放。
咨询电话:
0937-2669797 (市人才交流中心)
0937-5926808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酒 泉 市 公 安 局
酒 泉 市 人 才交流中心
2017年1月24日
2017年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132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5日至2017年2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报名费每人150元。笔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面试时间: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