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公告
2017年山东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17日,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2017年山东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初级岗位),其中综合类32人、教育类50人、卫生类38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1976年2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博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退役)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9:00—17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5日11:00—1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 bxhrss.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2月15日11:00—18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 bxhrss.gov.cn),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