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22人公告
2017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22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017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22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浙江省旅游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包括杭州市萧山校区和淳安千岛湖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9个非教学类岗位,共22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非教学岗位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2017年7月底前。
2.专业。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经验。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一般指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3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网站,点击“人才招聘”模块,进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填写应聘岗位,并上传相关证书的电子材料(如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其中1个岗位。
3.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3月中上旬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如合格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整办法并另行公告。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指定网站发布考试通知。招聘单位不另行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自动获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7年3月10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具体安排见学院公告。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言语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写作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等。试卷一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二为综合写作考试,占笔试成绩25%;试卷三为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50%。具体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非教学类岗位招聘考试说明》(附件2)。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初定于2017年3月13日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见学院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所有参加面试者均需要参加人格因素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核对象尚需由学院安排进行为期20个工作日的业务实习、考核,实习期考核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