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选调2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公告(2)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和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6: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省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纪委机关。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省纪委机关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3.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选调人员直接任职。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选调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甘肃廉政网(http://gsjw.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rst.gansu.gov.cn)刊登,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联系及咨询电话:0931-8922548 8922519。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017年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选调2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公告已经公布,2017年2月18 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二),到指定地点报名(地址:兰州市南昌路649号西北宾馆迎宾楼4楼会议室)。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