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事业单位沙坪坝区教师招聘简章(146名)(3)
2.面试
考生笔试总成绩10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http://shapingba.cqhrss.gov.cn )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红岩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