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八、资格审查
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日。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
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中,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占50%;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占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命题考试。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工作由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两部分相结合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面试总成绩中占50%;技能操作满分100分,在面试总成绩中占50%。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100%=笔试成绩(基础知识×50%+专业知识×50%)×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技能操作×50%)×6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十、体检
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实施。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予以监督。监督人:张燕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监督电话:0991-8560140。彭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主任科员监督电话:0991-856573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
2017年新疆自治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8日。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