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行政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2)
四、体检
按最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五、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录用对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补贴,按规定办理医疗、社会保险等手续。未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的拟录用人员,博士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
八、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咨询电话:020-37665030,37665021
(三)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0-37665029
附件:
1、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广州行政学院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广州行政学院
2017年2月27日
本文来源:http://www.hrssgz.gov.cn/rczp/sydwzp/sydwzpgg/201702/t20170227_256556.html
2017年广州行政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7日(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不安排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谈,同时进行,结束后由考评小组根据试讲和面谈情况综合评分。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