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招聘公安局公安辅警80人公告
为确保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环境,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公安辅警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招聘公安局公安辅警80人公告
一、招聘人数
2017年市公安局公安辅警公益性岗位共招聘80人,其中(男性70人、女性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具备以下标准的人员均可报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具有市本级户籍(含郊区非农业户口)的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4、复转军人;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重110—160斤、女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100—130斤;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分不清界限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8、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三、招聘方式及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专业基础知识》。
五、聘用原则
笔试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用人员按统一分配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如不服从分配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