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
四、作答要求
应考人员在作答前,应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纸)上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涂黑。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和《综合应用能力》
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