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清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56人公告
2017年福建清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56人公告已发布,本次福建教师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2017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017年福建清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56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计划2017年招聘新教师56名。为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考试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共 56名)
1.清流县第一中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
2.初级中学3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
3.乡镇小学:28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3人、音乐3人、美术4人、体育4人、信息技术2人);
4.学前(幼儿)教育:20人,其中村级教点2人。
详情见: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聘者年龄必须于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1年3月18日至1999年3月18期间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考要求
1.专业及学历要求:
(1)应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院校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2)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4)应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村级教学点可不限专业)
2.资格证要求:
(1)应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应聘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